发表时间:2020-10-23 14:22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政府采购计划编号: 项目采购X[20201013]-0102号
项目编号:TYZB-2020-009-01
项目名称: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应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(一标段)
预算金额:人民币73.70万元
最高限价:人民币73.70万元
采购规模:为检察院检察听证系统设备的采购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培训和相关维护等,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;
交货地点:招标人指定地点;
合同履行期限:签定中标合同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;
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;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2.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详见财库【2016】125号文件);
2.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;
2.4具有省级(含省级)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》乙级(含乙级)以上资质;
2.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。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
3.1时间: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,每天8:30-11:00,13:30-16:00(北京时间,节假日除外)
3.2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{单位负责人证明书(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)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)、营业执照、标书款汇款凭证(汇款人信息须与被授权人一致)}原件的扫描件,发送至tyzb20181012@163.com邮箱。
3.3请在“邮件标题”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,(例:项目编号:××;投标单位名称:××公司),同时在邮件的正文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:1)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;2)供应商单位全称;3)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;4)联系地址。
3.4标书款收款信息:
单新闻
(建行)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
6222 8009 4308 1064 815
3.5售价: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,售后不退。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4.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:2020年11月12日 13点00分(北京时间)
4.2地点: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3楼3标室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6.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(财库[2011]181号)、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号)、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[2017]141号)、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》(财库[2019]9号)等
6.2投标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1.4万元
七、公示媒介: 中国政府采购网、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、榆树市人民政府网、中国财经报网。
八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8.1.采购人信息
采购单位名称:榆树市人民检察院
采购单位地址:吉林省榆树市临光路与新民大街交汇
采购单位联系人:宋硕
电话:15944026555
8.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采购代理机构: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长春市二道区北远达大街中海·寰宇天下A区门市A1-108
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:金秋
联系电话:0431-80602366
监督部门: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