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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: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应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(一标段)

发表时间:2020-10-23 14:22

 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: 项目采购X[20201013]-0102号

  项目编号:TYZB-2020-009-01

  项目名称: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应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(一标段)

  预算金额:人民币73.70万元

  最高限价:人民币73.70万元

  采购规模:为检察院检察听证系统设备的采购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培训和相关维护等,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;

  交货地点:招标人指定地点;

  合同履行期限:签定中标合同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;

  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;

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  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  2.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 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 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 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  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2.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详见财库【2016】125号文件);

  2.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;

  2.4具有省级(含省级)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》乙级(含乙级)以上资质;

  2.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。

  三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

  3.1时间: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,每天8:30-11:00,13:30-16:00(北京时间,节假日除外)

  3.2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{单位负责人证明书(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)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)、营业执照、标书款汇款凭证(汇款人信息须与被授权人一致)}原件的扫描件,发送至tyzb20181012@163.com邮箱。

  3.3请在“邮件标题”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,(例:项目编号:××;投标单位名称:××公司),同时在邮件的正文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:1)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;2)供应商单位全称;3)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;4)联系地址。

  3.4标书款收款信息:

  单新闻

  (建行)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

  6222 8009 4308 1064 815

  3.5售价: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,售后不退。

  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
  4.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:2020年11月12日 13点00分(北京时间)

  4.2地点: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3楼3标室。

  五、公告期限

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  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  6.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(财库[2011]181号)、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号)、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[2017]141号)、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》(财库[2019]9号)等

  6.2投标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1.4万元

  七、公示媒介: 中国政府采购网、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、榆树市人民政府网、中国财经报网。

  八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  8.1.采购人信息

  采购单位名称:榆树市人民检察院

  采购单位地址:吉林省榆树市临光路与新民大街交汇

  采购单位联系人:宋硕

  电话:15944026555

  8.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  采购代理机构: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长春市二道区北远达大街中海·寰宇天下A区门市A1-108

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:金秋

  联系电话:0431-80602366

  监督部门: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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